产品简介
对象:按时足额纳税的小微企业。用途:短期生产经营周转。
条件: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向盘县联社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近 2 年按时足额缴税,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在 2万元(含)以上。
额度: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方式:对符合“诚税贷”贷款条件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
企业所需资料
(一)一般企业:1.信贷业务申请书;2.企业基本证照;3.提供企业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4.近两年财务年报及最近三期月报表;5.税务部门签章的《小微企业“诚税贷”业务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近 2 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盖章)或同时提供近 2 年缴税付款凭证、纳税账户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等;6.其它文件或资料。
(二)小微企业主: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当地户口簿,如企业主非当地户籍,则需提供当地房产明;3.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4.家庭资产证明;5.其它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