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按时足额纳税,符合贷款条件的盘州市辖内工业园区小微企业。盘州市境内其他符合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
用途:短期生产经营周转
条件:纳税等级B级以上
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
方式:300万元以下可采取信用发放,300万元以上采用信用+保证、信用+抵质押、保证、抵质押等方式。
企业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申请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主要股东、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三月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及近三月月报表,必要时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小微型企业客户,客户经理可根据调查实际情况,在充分掌握企业关键财务数据基础上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5.经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资料;
6.信贷业务由受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按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提供有权人出具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8.税务部门鉴章的《小微企业纳税证明》(附件 1)或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及近半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盖章)或同时提供近半年缴税付款凭证、纳税账户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截图;
9.若属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0.盘县联社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