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六枝联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贷款方式:在信用授信额度内可以采用信用方式发放,超信用授信额度发放的需提供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及与六枝联社有业务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等担保方式,但不得超最高综合授信限额。
企业贷款所需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照;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主要股东、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三月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及近三月月报表,必要时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小微型企业客户,客户经理可根据调查实际情况,在充分掌握企业关键财务数据基础上撰写财务分析报告;4.经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资料;5.信贷业务由受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按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提供有权人出具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7.贷款人根据业务品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