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e 贷”,是指针对水城县、钟 山区正常使用快捷支付方式结算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 小微企业主,并且快捷支付结算方式在其经营活动的结算中 占比突出(结算占比 50%以上),结合快捷支付结算流水及借款人资信和经营情况发放的 100 万元(含)以内小额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须是水城县、钟山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且安装和使用快捷支付 6 个月以上,能够提供符合经营属性和反映真实经营收入半年以上快捷支付结算流水的用户。
2.借款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能够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材料。
3.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其他影响贷款安全的不良行为。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期限 1 年以上或借款人有 2 年以上相同从业经历,且能够提供相关经营证明。
5.借款人经营收入稳定,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